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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学科概况和发展趋势
一、学科概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20世纪40年代创建并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主要围绕计算机的设计与制造,以及信息获取、表示、存储、处理、传输和运用等领域方向,开展理论、原理、方法、技术、系统和应用等方面的研究。进入21世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发展更加活跃,特别是互联网、物联网、高性能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突破,推动了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并促进了如数学、物理、化学、天文、生物、航空航天、地学、遥感、交通、医学、制药、经济、金融、管理等诸多学科和行业领域的进步,在推动原始创新、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信息社会的主要推动力量,成为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现代文明赖以生存的重要科学与技术领域之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涉及数学、物理、通信、电子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围绕计算机系统的设计与制造,以及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获取、表示存储、处理、传输和运用等领域方向,开展理论、原理、方法、技术、系统和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包括科学与技术两方面,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作用、高度融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内容可主要概括为理论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与安全、人工智能、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涉及的理论基础包括离散数学、计算理论、信息与编码理论、形式语言与自动机理论、形式语义学、程序理论、算法分析和计算复杂性理论、数据结构以及并发、并行与分布处理理论、网络理论、人工智能理论、数据库与数据管理理论等,同时涉及到感知与认知机理、心理学理论等。
研究生教育阶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所涉及到的二级学科有:理论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与安全、人工智能、计算机应用技术等6个主要二级学科。
二、学科发展沿革
山东工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始建于1999年,是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专业学位点2009年与山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6年获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招生。根据软科排名,本学科已连续3年进入全国前40%,在2024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学院的5个专业全部获评为B+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中国大学本科专业评价报告》中连续8年被评为四星级专业。
三、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
山东工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在省内名列前茅。有校内硕导26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等。省高校青创科技计划团队3个,校外兼职硕导15人。
本学科服务国家信息化与智能化发展需求,依托学校多学科交叉优势,培养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理论创新与技术攻关,具备创新精神和学术潜力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结合我校学科发展实际,形成了以下主要研究方向:
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计算机在信息获取、处理、表示和智能应用中的基本原理与共性技术,重点探索数据处理、可视化及智能化应用方法。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研究计算的基本理论、计算复杂性与程序设计方法,探索系统基础软件与资源管理机制,推动计算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发展。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网络体系结构、传输与交换技术、网络优化与管理,以及信息安全的机理与保障方法,服务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
(一)基础知识
系统掌握坚实的数学与自然科学基础,能够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创新实践提供支撑。主要包括:矩阵论、随机过程、最优化理论与方法、高级算法分析与设计等数理知识;同时应掌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研究生英语等人文与社会科学知识,提升综合素质与国际交流能力。
(二)专业知识
应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熟悉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具备在相关方向上开展独立学术研究的能力。
核心课程体系包括:数据科学与工程、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与图像处理、高级计算机网络、最优化理论与方法等。研究生需在掌握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根据研究方向选择相关前沿课程进行深入学习,如:深度学习、并行与分布式计算、软件系统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计算机程序理论与模型、设计模式、数据可视化分析、博弈论、金融经济学等。
通过课程学习与科研训练,研究生不仅应具备坚实的理论功底与系统的研究方法,还需具备探索新问题、提出创新方案的能力,逐步成长为能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的学术型人才。
(三)课程和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及跨学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补修课。其中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程,其他课程为非学位课程。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36学分,另设实践活动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跨学科或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需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补修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不计入总学分。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素养
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前沿研究方法和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本领域的发展现状和最新进展;具备较强的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发现、分析并解决复杂学术问题;能够面向计算机科学基础理论与应用前沿提出新思路,具备较强的学术潜力和持续研究能力;能够就本学科领域的科学与技术问题同国内外学术同行以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与交流。
掌握科研活动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了解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社会责任与职业规范,明确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遵守学校和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
(二)学术道德
学术道德是学术研究的生命线和基石,是每一位研究生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本学科要求所有研究生必须具备高度的学术自律性,将学术诚信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进行学术科研活动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端正,严谨治学,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抵制学术不端,严禁抄袭与剽窃、伪造与篡改、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撰写学位论文要严格遵照《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等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论文检测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全体研究生应自觉接受学术道德教育,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积极健康的学术环境。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能够通过多种渠道(专著、学术论文、专利、学术报告、网络资源等)系统获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熟悉学科交叉融合与综合集成的方法,能够将不同领域的知识加以整合并应用于科学研究与创新探索。
(二)科学研究能力
具备科研项目的组织与协调能力,能够合理调配资源、分工合作并有效推动课题进展。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与他人进行深入的学术交流和协作研究,善于组织学术讨论、整合多元观点,形成清晰的研究思路与团队共识,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实施。
(三)学术创新能力
要求本学科硕士研究生掌握必要的实验技能、算法设计与理论分析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并解决复杂的学术问题。能够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前沿领域提出新问题、新方法或新模型,具备对现有理论与技术进行优化、改进或跨领域融合的能力,体现较强的科研潜力与创新精神。
(四)实践能力
通过实习或项目研究,深入实际部门或企业,注重观察、跟踪和总结管理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并运用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开展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建议,并能够胜任某一相关岗位实践工作。
(五)学术交流能力
具备较强的学术表达与交流能力,能够通过口头报告、书面论文和学术演示清晰、准确地阐述研究思路与成果。能够在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讨论中积极交流,正确评价与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展示自身的研究水平与学术贡献。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明确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意义。选题来源于学科内的重要科学问题或国家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能够体现研究生的科研潜力与创新能力。研究课题应具备科学性、可行性与前瞻性,既可聚焦理论探索,也可兼顾方法创新或应用研究。
(二)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深入阅读国内外文献,开展科学调研,并提交选题论证报告。在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由本学科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研究现状、研究目标与内容、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案、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等。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正式研究阶段。研究生从论文开题到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
(三)学位论文的撰写和检查
学校实行论文中期考核制度。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初,由学科导师组依据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是否顺利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的重要依据,不合格者将进行整改或分流。
(四)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
学位论文必须严格遵循学术规范和学校的格式要求,参照《山东工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暂行规定》执行。论文应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完整内容,格式规范、逻辑清晰、论证充分。研究方法、实验数据和推理过程须真实可靠,严禁抄袭、篡改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论文应能全面反映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取得的创造性成果。
本学位点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应用价值、规范性和专业水准,始终高标准严要求,旨在全面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五)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
学位论文应是一份完整的学术研究成果,形式以研究论文为主,也可结合方法与应用研究。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导师应提供详细评阅意见。论文须经校外专家盲审,并由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
五、授予学位应达到的创新成果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须以山东工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紧密相关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应当产生于在学期间,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相关性与规范性进行认定。
第三部分 附则
本学位授予标准适用于我校招收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本学位授予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由山东工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所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