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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5-29 18:57     (阅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试行)》(院发〔2014〕77号)和《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院发〔2019〕126号)文件规定,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上述文件要求开展转专业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申报条件

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春季高考的学生除外)

满足以下2个基本条件的可申报: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且综合测评在合格以上;

2、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

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允许报名:

1、跨招生批次、跨招生类别的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2、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3、招生时执行单独招生计划的(包括:定向、高水平运动员等);

4、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三、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应成立转专业领导和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及职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6月4日)

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并做好政策解读、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转专业报名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查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10%和排名前10-30%分类汇总连同学生成绩单一起报相应接收学院。

(三)考试(时间为2020年6月5日-6月14日)

接收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相关考试,考试形式及内容由接收学院自主决定。由学生所在学院协助接收学院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

(四)公示及录取(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6月18日)

接收学院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教务处公示拟转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转专业通知。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可登录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成绩管理-成绩常规管理-查询分析统计-专业成绩单-‘打印’,导出专业成绩单(带平均学分绩点)。注意:排名时要重新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默认是按总分排名。

(二)特殊情况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接收学院成立专家组对转专业提交的材料从严审定,经过逐级审核,最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转专业与正常情况转专业同时公示。

(三)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2020-2021-1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之前的学习、考试仍在原专业完成。

(四)转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实验班)的学生按相应的《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实验班)学生转专业学习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转入会计学院的学生在校转专业文件的基础上参照《会计学院关于2019级转专业的补充规定》执行;国际商学院学生按照《国际商学院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转入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校企合作)的学生按相应的《数字媒体技术(校企合作)专业转专业学生接收实施办法》执行(以上四个文件见附件2);转入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的学生需为理工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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